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制作许可证)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人员情况 | 持证编导、摄像、后期等人员数量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收、利润(部分地区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有违规被处罚记录 |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年报方式
线上申报(主流方式)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需注册)
- 填写并提交《年度审核报告表》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人员名单等)
线下提交(部分地区仍要求)
- 向属地广电局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等地)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 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温馨提示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填报,建议2月底前完成,避免系统拥堵
- 材料真实: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被处罚
- 咨询渠道:可拨打属地广电局电话或登录官网查询“年报通知”
✅ 七、模板下载(官方)
- 登录系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年度审核报告表》模板,无需额外下载
- 部分地区(如北京)会在官网发布通知和模板,如:
- 北京市广电局:http://gdj.beijing.gov.cn
✅ 八、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没有制作节目,也要报吗? | 是的,零制作也要报,否则视为未年报 |
| 许可证刚拿到,当年要报吗? | 当年不需要,从下一年开始 |
| 公司变更了法人,怎么报? | 先变更许可证信息,再年报 |
✅ 九、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节目,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如你需要:
- 年报系统入口链接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PDF)
- 某地区广电局联系方式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市,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