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各省广电局统一组织,目的是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提交并打印:
- 在线提交后,打印年报回执留存备查
- 部分地区要求盖章后邮寄或现场提交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可能被行政处罚 |
| 许可证有效期 | 年报≠换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提前30天申请换发 |
| 变更信息 | 如法人、地址、股权等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报 |
✅ 五、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或换时间段再试 |
| 密码忘了? | 用机构注册时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找回,或联系属地广电局重置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人员名单)
- 设置提醒:每年1月1日启动年报,建议2月底前完成
- 委托专人负责: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遗漏
📞 如你不确定属地管理部门
可拨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热线:
12345(转广电局)或010-86091111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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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查到具体年报入口或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