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掌握申报要点与合规流程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监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法定报送义务,未按时年报可能会被纳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等),均需参加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需走线下说明流程,非常麻烦。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报”

✅ 四、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1.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从业人员情况(持证人数、编导、摄像等)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收入)
  4. 是否有违规记录
  5. 财务报表(部分省市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 许可证扫描件(上传正副本)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密码忘记 用法人手机号找回,或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信息变更 如地址、法人变更,需先办“许可证变更”,再年报
无业务 也要“零申报”,不能空着不报
联合制作 如与其他机构合作节目,需在“合作情况”中填写
系统卡顿 建议错峰登录,避开3月最后一周

✅ 六、年报完成标志

  • 系统显示:“已提交”“已审核”
  • 部分省市会生成《年报回执》,建议下载保存
  • 无回执的,可截图保存提交页面作为凭证

✅ 七、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
  • 影响许可证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 三年内不得申请广电类专项资金或评优
  • 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八、建议操作流程(简洁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附件 → 4. 提交 → 5. 截图保存 → 6. 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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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各地广电局联系方式(部分)

地区 电话
北京 010-86092088
上海 021-24022222
广东 020-61292888
浙江 0571-5635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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