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GB)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材料: 🔗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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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检所需材料(2025年最新)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发行情况、社会效益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加盖财务章或审计章 | |
|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表 | 系统填写后自动生成 |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 | 如发行许可证、播出证明、合同等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被举报、整改、专项检查等需提供说明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许可证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暂停业务,限期整改,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2025年重点)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违规发行、传播未备案节目
- 法人或股东被列入广电黑名单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七、年检后续
- 合格机构:许可证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不合格机构:需在6个月内整改,整改后申请复核;仍不合格者,许可证将被注销
- 未参检机构:自动列入异常名录,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八、建议(2025年实操)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登录系统填写,避免3月拥堵
- 业绩材料:至少准备2部以上已播出或发行的节目证明材料
- 财务数据:确保与税务系统一致,避免被质疑造假
- 法人签字:所有承诺书需法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各省局官网有年检专线
📌 附:2025年年检系统入口(官方)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登录法人账号 → 填写并上传材料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机构,部分省市有地方预审机制,建议提前联系属地广电局获取地方年检群或微信通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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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