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管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或省级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通知发布 | 省级广电局官网发布年审通知(如“京广电发〔2025〕X号”) |
| 网上申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填写年审表 |
| 提交材料 | 上传或现场提交以下材料(PDF或纸质):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
| 审核结果 | 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合格”章;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
✅ 四、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经营(无节目产出)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内容(如未备案的境外节目、低俗内容等)
- 许可证过期未延续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异地经营 | 若机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需向注册地广电局年审 |
| 许可证到期 | 年审≠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需单独申请延续 |
| 注销风险 | 未年审的机构,许可证将被公告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官方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1月开始准备,避免3月扎堆系统拥堵
- 保留节目证据:保存节目成片、备案号、播出平台合同等,以备抽查
- 咨询当地局:各地细则不同,建议提前电话确认(如“传媒机构管理处”)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通知原文链接和具体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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