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有外资、是否变更股权等 |
✅ 四、年报流程(简要)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打印年报回执(建议保存PDF)
- 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等)
⚠️ 注意事项
- 零制作、零收入也要报,否则视为“未报”
- 信息必须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处罚
- 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需先完成年报,再申请续办
✅ 五、未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报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等)
- 设置提醒:每年1月初启动年报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可考虑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附: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报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也会发布通知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整理一份年报填报模板或常见问题清单,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