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统一组织,未通过年审的机构,许可证将可能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其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法人单位
✅ 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由省级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
-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
✅ 年审内容(重点):
| 审核项目 | 要求说明 |
|---|---|
| 节目制作业绩 |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合同、播出证明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
| 资金与场地 | 是否仍有符合要求的注册资金和固定办公场地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部门处罚记录 |
| 按时提交材料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审材料 |
✅ 年审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https://www.nrta.gov.cn - 填写年审表: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业绩、财务报表等
- 上传附件: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播出证明、合同、片头截图)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扫描件
- 提交初审:由注册地市级或省级广电局初审
- 等待结果: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未通过将通知整改或注销
⚠️ 注意事项: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审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 无实际业绩 | 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不予通过 |
| 提供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需重新申请,不能续期 |
✅ 年审通过后:
- 系统状态更新为“年审合格”
- 无需换发新证,原许可证继续有效
- 可继续参与节目制作、备案、发行等业务
📌 小贴士:
- 提前准备业绩材料:如节目播出证明、合作合同、片头截图、发票等
- 确保人员社保在缴: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 如有疑问:
可拨打当地省级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电话,或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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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