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须知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检申报”
② 填写年报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人员变动、无违规承诺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正副本、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记录、节目样本(如有)
④ 初审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
⑤ 复审 省级广电局复审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⑥ 盖章 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并盖章 如北京、上海等地需线下递交

✅ 四、年检结果

结果 后果
年检合格 可继续持证经营,系统标注“年检通过”
年检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未参加年检 直接列入异常名录,次年不予换证,严重者吊销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提示
公司无实际经营 仍需提交“零申报”年报,不能空白
许可证过期 年检≠换证,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需提前申请换证
人员社保不足 部分省份要求至少3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社保,需提前准备
节目样本缺失 如未制作节目,需提交《无节目制作情况说明》并盖章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申报,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授权书)。
  • 关注属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会发布年检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

📌 附件: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gov.cn(选择“制作机构业务”)
  • 北京年检通知示例(2025年)
    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zfxxgkn/202501/t20250103_4321232.html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检是否有实际经营,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检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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