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报送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统一组织,要求持证机构每年按时报送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等内容。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经营情况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制作类型(电视剧、综艺、短视频等)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节目制作投资额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等技术人员数量
节目备案 当年制作并备案的节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零申报 若当年无业务,也需“零申报”,不能空着不报
数据真实 虚假数据将被追责,影响年检和换证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换证前必须完成所有年报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法人/机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1. 登录系统 → 输入许可证号 → 进入年报模块
  2. 逐项填写 → 上传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3. 提交 → 系统提示“年报成功” → 截图保存回执
  4. 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部分省份会电话或现场核查)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联系属地广电局重置,或通过法人手机号找回
系统打不开? 换浏览器(建议IE或Edge兼容模式),或错峰登录
年报后还能修改吗? 提交前可修改,提交后需联系广电局退回

✅ 八、属地广电局联系方式(示例)

地区 联系方式
北京 北京市广电局 010-86092099
上海 上海市广电局 021-24022188
广东 广东省广电局 020-61292123

✅ 九、模板下载(部分省份提供)

可在系统内下载: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表》
  • 《财务报表模板》
  • 《节目备案清单模板》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如你需要:

  • 具体省份的年报入口
  • 年报模板下载
  • 零申报样例
  • 系统操作截图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给你直达链接+操作指南+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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