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影视公司;
- 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动画片等内容的单位;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需提交年检材料。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具体时间以国家广电总局或属地省局通知为准。
✅ 三、年检所需材料(常规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检报告书 | 总局或省局官网下载模板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一般需第三方出具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变动说明 | 如有变动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受处罚情况说明、整改报告等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在线填报:填写年检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 现场提交: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等待审核: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结果公示:通过年检的单位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盖章返还: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检合格”章。
⚠️ 五、未通过年检的常见原因
- 未开展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低俗内容、未备案即上线等);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拒不配合检查。
✅ 六、年检结果影响
| 结果 | 后果 |
|---|---|
| 年检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可参与项目备案、发行等 |
| 限期整改 | 30日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年检不合格 | 列入异常名录,暂停业务受理,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2月即可开始整理材料;
- 如实申报:无业务也要写“零申报”,不能造假;
- 关注属地通知:各省要求略有差异,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细化规定;
- 可代办: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出具授权书。
📌 八、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和模板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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