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清理“空壳”或违规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影视公司;
- 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动画片等内容的机构;
-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只要持证就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2月-3月 | 各机构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线下提交材料 |
| 初审/复审 | 3月-4月 |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或复审 |
| 结果公示 | 5月-6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系统填报后打印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人员/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有实际运营);
- 其他:如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地址变更等需额外说明。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运营,无违规 | 继续持证,正常经营 |
| 不合格 | 存在违规或条件不符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
| 注销 | 主动申请或长期无业务 | 许可证作废,需重新申请才能再经营 |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说明 |
|---|---|
| “空壳”公司 | 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社保,一律不合格 |
| 未按时参审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公告注销 |
| 许可证过期 | 年审≠续期,许可证到期前需另行申请延续 |
| 跨省经营 | 需在实际经营地参加年审,不能重复报备 |
✅ 六、年审系统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审入口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社保、合同、节目上线证明等材料;
- 如不再经营,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材料真实,避免虚假申报。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城市,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年审通知链接和具体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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