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清理“空壳”或违规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影视公司;
  • 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动画片等内容的机构;
  •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只要持证就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2月-3月 各机构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线下提交材料
初审/复审 3月-4月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或复审
结果公示 5月-6月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系统填报后打印盖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5. 财务人员/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有实际运营);
  6. 其他:如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地址变更等需额外说明。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正常运营,无违规 继续持证,正常经营
不合格 存在违规或条件不符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或长期无业务 许可证作废,需重新申请才能再经营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说明
“空壳”公司 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社保,一律不合格
未按时参审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公告注销
许可证过期 年审≠续期,许可证到期前需另行申请延续
跨省经营 需在实际经营地参加年审,不能重复报备

✅ 六、年审系统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审入口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社保、合同、节目上线证明等材料;
  • 如不再经营,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材料真实,避免虚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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