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深圳市内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的学历或职称证明。
  3.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4.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范围。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备案版本)。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 专业人员证明

    3名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

  3. 办公场所证明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 申请表格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广东省局官网下载)。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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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他
    • 股权结构证明(追溯至自然人股东,确保无外资)。
    • 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

办理流程

  1. 在线申报

    登录“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bdsj.gd.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2. 提交材料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

  3. 审核与领证

    材料初审(5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20个工作日)→ 公示(7天)→ 领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

  • 时限:约20-30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时间)。
  • 费用:免费(官方不收费,中介代办另计)。

注意事项

  1. 年检:每年1-3月需提交年度审核材料,未通过可能吊销许可证。
  2. 变更/延续: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30日内申请变更;许可证有效期2年,届满前30日办理延续。
  3.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需确保股权穿透后无外资成分。

咨询方式

  •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电话:0755-8810107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
以上是对“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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