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时,“专业人员”是核心条件之一,具体指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的专职从业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人员范围
- 主要管理人员:如制片人、导演、编剧、摄像、剪辑等关键创作岗位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节目策划、编导、播音主持、摄像、后期制作、动画设计等直接参与节目制作的岗位。
- 注意:行政、财务、销售等非创作岗位通常不计入。
资质要求
- 数量:至少3名以上专职人员(部分省份要求5名,需以当地广电局最新规定为准)。
- 专业背景: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且专业需与广播电视相关(如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播音主持、新闻学等)。
- 工作经验:部分省份要求提供2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如参与过影视作品、节目制作的证明)。
- 社保要求: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其为申请机构的专职员工(不可挂靠)。
证明材料
- 学历证书(需学信网可查)。
- 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等,非必需但可加分)。
- 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参与项目的署名材料、获奖证书等)。
- 社保记录(由社保局开具的参保证明)。
特殊注意事项
- 不得重复任职:同一人员不得同时作为多家机构的“专业人员”申报。
- 外资限制:若机构含外资,专业人员需为中国籍(外资不得参与制作时政类节目)。
- 地方差异:如北京、上海等地可能要求更高(如增加中级职称人员),需咨询当地广电局。
示例(北京要求)
- 3名以上专职人员,其中至少1名中级职称(如三级导演、二级摄像师等)。
- 所有人员需提供完整社保链(从入职到申请时的连续记录)。
建议直接联系属地省级广播电视局或查阅其官网,获取最新细则(如《XX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审批指南》),确保材料合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专业人员是什么”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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