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ICP许可证在概念、范围、办理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联系与区别,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定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增值电信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分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两类。
- ICP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资质许可,主要用于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是营业性网站必备的经营资质,也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企业最多的资质。
业务范围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第一类(B1)增值电信业务: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增值电信业务,如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等。
- 第二类(B2)增值电信业务: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增值电信业务,如信息服务业务(ICP、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国内多方通信许可证、呼叫中心业务等。
- ICP许可证:主要用于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是营业性网站必备的经营资质,主要涉及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是营业性网站必备的经营资质,也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企业最多的资质,例如常见的电商平台、资讯类网站、社交平台等,只要涉及在线信息发布、有偿信息服务等,都需要办理ICP许可证。
办理条件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ICP许可证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部门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省及以上需要到国家工信部进行办理;业务范围在一个省的话,就到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办理。
- ICP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