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 ICP 经营性许可证(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要求
- 公司性质: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不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他形式。
- 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
- 外资限制:纯内资公司可直接申请;若有外资成分,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 50%,且需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条件。
人员与社保要求
- 人员要求:公司需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同地区可能对人员数量和专业有一定要求,一般建议至少 3 名员工。
- 社保要求:公司为员工缴纳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网站要求
- 网站备案:网站必须先完成 ICP 备案,且备案主体与申请 ICP 许可证的主体一致。
- 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包含违法、违规信息,如色情、赌博、暴力等内容。
- 网站功能完整:具备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相应功能,例如在线支付、会员管理等功能(根据具体业务而定)。
- 域名要求:网站所使用的域名需通过国家规定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且域名所有者需与申请主体一致。
其他要求
- 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 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包括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分析、收费方案等。
-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