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中的SP和ICP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许可证,下面从定义、业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部门等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定义
- SP许可证:即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主要用于移动端业务,为手机端的短信、彩信、手机定位等功能提供服务。
- ICP许可证:即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主要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是网站经营的必备资质,主要针对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是营业性网站必备的经营资质。
业务范围
- SP许可证
- 全网SP证:经营范围是全国,业务种类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开展全国性的SP业务,如为全国范围内的手机用户提供短信、彩信、WAP等服务。
- 地网SP证:经营范围是单一省份,业务种类与全网SP证相同,只能在特定省份开展SP业务。
- ICP许可证:主要用于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是营业性网站必备的经营资质,也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企业最多的资质,主要业务包括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如常见的电商网站、在线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平台、论坛等。
申请条件
- SP许可证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1000万(全网)或100万(地网)以上。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 ICP许可证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100万以上。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申请部门
- SP许可证
- 全网SP证:向国家工信部提交申请。
- 地网SP证: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
- ICP许可证: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
有效期
两者有效期均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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