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办理该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了解申请条件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以上(含100万),不包含技术入股。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以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例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诉处理机制等。
-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详细说明网站的业务模式、发展规划、技术架构、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服务项目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五条规定的范围主要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前置审批。
- 网站已完成备案:申请ICP许可证的网站必须先完成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准备申请材料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需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需提供工商局调档章程,股权结构需详细列出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和身份信息。
-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如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如售后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机制、用户投诉处理流程等。
-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如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如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信管理规定。
- 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还应当提交网站域名登记证明、网站IP地址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域名证书需为申请公司名义,IP地址需由网络服务提供商出具证明。
提交申请
- 网上提交:多数地区可以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 现场提交(如需要):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或多份)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窗口。
审核阶段
- 初审: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 专家评审(可能):对于一些复杂的业务或存在疑问的申请,通信管理局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业务发展计划、技术方案等进行评估。
- 实地考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对公司的办公场地、设施等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公司的实际情况。
领取许可证
- 审核通过:经过审核,如果申请符合要求,通信管理局会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或者通过邮寄方式获取。
- 审核不通过:如果申请未通过审核,通信管理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后,再次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