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性许可证即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申请该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公司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内容。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于确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体现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信息、运营规则等重要内容。
-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社保证明:一般要求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公司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体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人员稳定性,社保证明需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缴纳月份等信息。
- 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如有):如果公司设立了分公司,需要提供分公司的相关材料。
网站相关材料
- 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域名需由合法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颁发,且域名所有者需与申请公司名称一致。
-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服务器提供商的IDC/ISP许可证:证明网站服务器的托管情况,服务器提供商需具备相应的资质。
- 网站接入地址:明确网站的接入方式和接入地址。
- 及功能说明:详细描述网站提供的具体信息和服务内容,以及网站的各项功能,内容应清晰、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他材料
- 股东证明材料
- 若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若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 股权结构图:清晰展示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各股东的持股比例、股东之间的关系等。
- 申请承诺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