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市办理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分为条件确认、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审核领证四个阶段:
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 主体要求:公司注册地在济南市(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认缴即可)。
- 人员要求:至少3名员工近期1个月社保(需含计算机或通信相关专业人员)。
- 网站要求:已备案的域名(需在济南市接入商处备案),且网站内容符合ICP业务范畴(如信息发布、会员收费等)。
准备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含“增值电信业务”。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 正反面扫描件,股东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
公司章程 | 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
社保证明 | 3名员工近1个月社保(需济南本地社保局打印)。 |
域名证书 | 有效期6个月以上,域名所有人需与申请公司一致。 |
服务器托管协议 | 服务器需放置在山东省内(如济南本地机房),需提供IDC资质复印件。 |
网站测评报告 | 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如山东通信管理局认可的测评机构)。 |
业务发展计划书 | 包含业务模式、收费方式、技术方案等(模板可从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下载)。 |
网上申报流程
- 登录系统
进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www.sdca.gov.cn)→“政务服务”→“ICP许可”→注册账号。 - 填写申请表
按系统提示填写公司信息、网站信息、业务描述等,上传材料扫描件(需PDF格式)。 - 提交初审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或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会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如有)。
现场审核与领证
- 现场核验
初审通过后,需携带所有原件到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市中区站前街9号)现场核验。 - 领取许可证
审核通过后(约20-30个工作日),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纸质ICP许可证。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若公司有外资成分,需走工信部外资流程(更复杂)。
- 年检要求:每年1-3月需提交年报,未按时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单。
- 代办服务:若材料复杂,可委托济南本地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8000元)。
咨询方式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68969511
-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0531-82092828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格式问题被退回。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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