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内办理ICP许可证(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需遵循国家工信部及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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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求
- 企业注册地必须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厦门由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单独管理)。
-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认缴即可,无实缴要求)。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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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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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至少3名员工(含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的近期社保记录(福建本地社保,需1个月以上)。
- 需提供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无外资,若有外资需走工信部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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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与域名
- 已备案的域名(备案主体需与申请公司一致)。
- 需符合ICP业务范畴(如信息发布、在线支付、会员收费等),且已完成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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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服务器需位于福建省内(需提供托管协议或云服务器合同)。
- 公司章程、股权结构清晰(需追溯到自然人股东)。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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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域名证书(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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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材料
- 3名员工社保记录(福建本地社保局打印)。
- 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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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与业务材料
- 网站ICP备案截图(工信部官网查询页)。
-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云服务合同(需福建本地服务商)。
- 业务发展计划书(含盈利模式、技术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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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依法经营承诺书(模板由通信管理局提供)。
- 股东追溯证明(如无外资,需签署承诺书)。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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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 登录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fjca.miit.gov.cn)→“办事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在线填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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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需PDF格式,加盖公司公章)。
- 材料初审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通知现场提交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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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约 30-60个工作日(无问题情况下)。
- 通过后领取纸质许可证(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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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殊要求
- 厦门企业需通过 厦门市通信管理局 办理(网址:http://xmca.miit.gov.cn),流程与福建省局类似,但材料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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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限制
- 若股东含外资(含港澳台),需向 工信部 提交专项审批,流程更复杂(需外资占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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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与续期
- 许可证有效期5年,每年需进行 ICP年报(1-3月提交)。
- 到期前90天需申请续期,逾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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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需与申请业务一致,避免涉及前置审批内容(如新闻、医疗等)。
- 社保要求:必须为福建本地公司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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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电话:0591-8313500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需预约办理)。 -
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厦门企业)
电话:0592-2661056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