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番禺区办理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遵循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具体要求,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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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市番禺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经营电信业务”)。
- 注册资本≥100万元(认缴即可,无实缴要求)。
- 无外资(或外资占比≤50%,若涉及外资需走工信部外资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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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社保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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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至少3名员工近期1个月社保记录(需包含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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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与服务器
网站已备案(通过工信部备案系统),且服务器需位于广东省内(需提供服务器托管协议及IDC资质)。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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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 | 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描述。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 正反面扫描件,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 |
公司章程 | 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
社保记录 | 3名员工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局公章)。 |
域名证书 | 域名注册所有人需与申请公司一致,有效期≥6个月。 |
服务器托管协议 | 与广东省内IDC服务商签订,需提供IDC/ISP资质复印件。 |
网站安全测评报告 | 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如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
业务发展计划书 | 包括业务模式、盈利方式、用户隐私保护措施等。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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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 登录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gdca.miit.gov.cn)→“政务服务”→“ICP经营许可”在线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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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初审
通信管理局5-10个工作日内反馈补正意见(需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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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验
- 初审通过后,需携带原件到广州市通信管理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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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领证
审核通过后20-30个工作日下发纸质许可证(有效期5年)。
注意事项
- :需与申请业务相符,不得涉及新闻、出版、教育等特殊领域(需前置审批)。
- 外资限制:若含外资,需通过工信部外资审批通道,流程延长1-2个月。
- 年检要求:每年1-3月需提交年报,未按时申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单。
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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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 电话:020-87628360(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建议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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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可咨询材料预审,但终审权在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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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代办机构
如“阿里云”、“腾讯云”等提供代办服务(费用约5000-8000元,适合时间紧迫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