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20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申请应由演出团体提供,而不是由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供。
摘要:本文将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备案申请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主要包括备案主体的确定、备案申请的材料、备案申请的流程等方面。
一、引言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取得的许可证,它是演出团体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演出团体在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备案主体的确定存在一些争议,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并分析不同情况下的备案主体。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二、备案主体的确定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备案申请应当由演出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这是因为演出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演出团体的代表,对演出团体的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应当对演出团体的经营行为负责。
三、备案申请的材料
1、演出团体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演出团体的章程或者协议复印件;
3、演出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演出团体的演员名单、演出节目单、演出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5、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
四、备案申请的流程
1、准备备案申请材料:根据备案申请的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2、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将备案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3、受理备案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应当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4、审核备案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5、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五、备案主体的特殊情况
1、演出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 30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演出团体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 30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演出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延续申请材料。
六、结论
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备案申请应当由演出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在备案申请时,应当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备案主体在发生变更或者延续时,也需要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或者延续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这样可以确保演出团体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保障观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