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实施细则》,任何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的演出活动,均需向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办理部门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演出所在地的区/县级文旅部门)
- 涉外/港澳台演出需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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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官网下载)
- 演出举办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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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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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演出节目单及内容简介(含曲目、台词、视频等)
- 演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港澳台/外籍演员需附签证/工作许可)
- 演出合同(与演员、场地、票务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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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安全材料
- 场地使用证明(如剧场、体育场馆的租赁合同)
- 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 安全工作方案(含应急预案、安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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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票务销售方案(票价、数量、渠道)
- 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或赞助协议)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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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 选择“苏州市”→ 搜索“营业性演出审批”→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
线下提交
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
审核与决定
- 材料齐全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通过后发放《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有效期为演出日期前后各3个月。
注意事项
- 提前申请:建议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涉外演出需提前2个月。
- 变更与延期:若演出内容、时间、场地变更,需重新报批。
- 违规处罚:未经许可擅自演出,最高可罚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咨询方式
- 苏州市文广旅局市场管理处
电话:0512-69823036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
提示:若委托演出经纪公司办理,需确认其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资质可在文旅部官网查询)。
以上是对“苏州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