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实施细则》,任何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的演出活动,均需向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办理部门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演出所在地的区/县级文旅部门)
  • 涉外/港澳台演出需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

申请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官网下载)
    • 演出举办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提供)
  2.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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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演出节目单及内容简介(含曲目、台词、视频等)
    • 演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港澳台/外籍演员需附签证/工作许可)
    • 演出合同(与演员、场地、票务方的协议)
  3. 场地与安全材料

    苏州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场地使用证明(如剧场、体育场馆的租赁合同)
    • 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 安全工作方案(含应急预案、安保措施)
  4. 其他

    • 票务销售方案(票价、数量、渠道)
    • 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或赞助协议)

办理流程

  1. 线上申请
    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 选择“苏州市”→ 搜索“营业性演出审批”→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2. 线下提交
    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3. 审核与决定

    • 材料齐全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通过后发放《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有效期为演出日期前后各3个月

注意事项

  • 提前申请:建议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涉外演出需提前2个月
  • 变更与延期:若演出内容、时间、场地变更,需重新报批。
  • 违规处罚:未经许可擅自演出,最高可罚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咨询方式

  • 苏州市文广旅局市场管理处
    电话:0512-69823036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

提示:若委托演出经纪公司办理,需确认其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资质可在文旅部官网查询)。

以上是对“苏州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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