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营业许可证是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法定资质,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以下是关键信息:
适用对象
- 演出经纪机构:如演出公司、票务代理等。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如剧院、酒吧、Livehouse等。
- 文艺表演团体:如剧团、乐队、舞蹈团等。
办理条件
- 主体资格:需注册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文艺表演团体可为民办非企业)。
- 人员要求:
- 演出经纪机构: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文艺表演团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员(需提供艺术能力证明)。
- 场地要求:有固定办公/演出场所,符合安全、消防规定。
- 资金要求:无明确金额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经纪机构需提供)。
- 演员的艺术能力证明(文艺表演团体需提供)。
- 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安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场所类需提供)。
-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的县级或省级文旅局提交材料(线上或线下)。
- 材料审核:约2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补正的会通知)。
- 现场核查:部分情况下需实地检查场地。
- 领证:审核通过后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有效期:2年(需提前30日申请续期)。
- 变更/注销:机构名称、地址、法人等变更需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注意事项
- 无证经营的后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10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最高罚10万元。
- 外资限制:演出经纪机构外资股比不得超过49%(文艺表演团体禁止外资)。
- 线上演出:通过互联网直播营业性演出需另行备案。
查询与咨询
- 官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s://ccm.mct.gov.cn)。
- 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文旅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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