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即《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准备材料并履行手续,以下是详细指南:
适用主体
- 文艺表演团体(如话剧团、歌舞团等)
- 演出经纪机构(如经纪公司、演出策划公司)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如剧院、酒吧等提供演出服务的场所)
办理部门
- 省级文化和旅游厅(或直辖市文旅局)
(部分省份下放权限至地级市文旅局,需咨询当地)
所需材料清单
通用材料(所有主体均需)
- 申请表(文旅部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含“演出经纪”或“文艺表演”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简历
-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场地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单
-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银行流水,一般要求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特殊主体补充材料
- 文艺表演团体:需提供演员名单、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如学历、职称、获奖证书)。
- 演出场所: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确保所有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 提交申请:向当地文旅局窗口或政务服务网(如“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
- 现场核查:文旅局可能实地检查场地、人员资质等。
- 审批时间:通常20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后续手续:持证后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按期参加年检。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 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外资演出经纪机构需由省级文旅部审批,且外资股比不超过49%。
常见问题
- 无经纪人资格证:需先通过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考试(每年2次)。
- 个体演员:无需许可证,但需通过经纪机构或自行备案。
咨询渠道
- 官网:文化和旅游部官网(www.mct.gov.cn)
- 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文旅局
- 线下: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文旅局确认细节(如是否需要社保记录、场地面积要求等),避免因地区差异导致退件。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