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主体
- 演出经纪机构:从事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业务的机构(如文化传媒公司)。
- 文艺表演团体:由演员组成的从事文艺表演的组织(如剧团、舞团)。
办理条件
- 公司资质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演出经纪”或“营业性演出”。
- 需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外资限制
外资(含港澳台)不可控股(需中方占股51%以上)。
- 其他要求
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资金。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演出经纪”。 |
|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至少3名专职人员,需提供资格证原件及社保记录(近3个月)。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办公场所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 公司章程 | 需体现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涉及外资需额外说明)。 |
| 申请表 | 上海市文旅局官网下载《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网上预审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搜索“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线提交材料预审。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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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现场提交
预审通过后,携带原件到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巨鹿路709号)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与勘验
文旅局审核材料(约20个工作日),可能抽查办公场所。
-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回执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续期。
- 变更事项:如公司名称、地址、经纪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文旅局申请变更。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面临1-10万元罚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4条)。
咨询方式
- 官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电话:021-23088000(上海文旅局总机)
- 线下窗口:上海市徐汇区巨鹿路709号(工作日9:00-11:30, 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