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其实施细则,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或区级文旅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适用于在上海市内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活动(如演唱会、话剧、音乐节、脱口秀等),以下是办理指南:
适用范围
- 主体: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经纪人等。
- 活动类型:售票、赞助、广告、商业推广等营利性演出(含线上直播)。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企业:注册地在上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或“营业性演出”。
- 团体:需有3名以上专职演员及相应器材设备。
- 人员要求:
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场地要求:
若为固定场所(如剧院),需符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外资限制:
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港澳独资除外)。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上海市文旅局官网下载,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 | 副本复印件(含演出经纪范围)。 |
| 经纪人资格证 | 至少3名人员证书原件及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 章程/合伙协议 | 明确演出经纪业务范围。 |
| 场地证明 | 若为自有场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则提供协议及备案证明。 |
| 安全预案 | 消防、应急疏散方案(大型演出需公安批准)。 |
| 外资批准文件 | 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搜索“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上传材料。
- 现场提交:
初审通过后,到上海市文旅局(黄浦区巨鹿路709号)或区级文旅局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延长至30日)。
-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回执领取许可证(正副本)。
费用与有效期
- 费用:免费(无需工本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
注意事项
- 变更/注销:单位名称、地址、经纪人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
- 违规处罚:无证演出可罚10倍违法所得,最高10万元。
- 线上演出:通过直播平台营利需同步备案。
咨询方式
- 官网:上海市文旅局
- 电话:021-23088000(总机)
- 地址:黄浦区巨鹿路709号市文旅局政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