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类型
- 演出经纪机构(如经纪公司、演出票务平台等)
- 文艺表演团体(如话剧团、歌舞团、民间艺术团等)
办理条件
(一)演出经纪机构
- 企业资质: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演出经纪”)。
- 人员要求: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资金要求:无明确注册资本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 其他:有固定办公场所,无外资(需中方控股)。
(二)文艺表演团体
- 主体资格: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需含“文艺表演”。
- 演员要求:有3名以上专职演员(需提供演员的艺术能力证明,如职称证书、演出经历等)。
- 器材设备:具备与演出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演出经纪机构 | 文艺表演团体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3人) | ||
| 演员艺术能力证明(3人) | ||
| 办公场所产权/租赁证明 | ||
| 演出器材清单 | ||
| 公司章程 | ||
| 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 | 视情况提供 | 视情况提供 |
办理流程(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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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 搜索“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选择对应地区(如沈阳、大连等)→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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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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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初审通过后,携带原件到辽宁省文旅厅或属地文旅局(如沈阳市文旅局)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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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辽宁承诺时限:8-10个工作日(部分地区可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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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
审批通过后,现场领取或邮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演出经纪机构需中方控股(外资比例≤49%)。
- 年检要求:每年3月前需提交年度核验材料(辽宁已改为“年报公示”)。
- 演出备案:举办营业性演出前需向属地文旅局备案(如沈阳大型演出需提前20日备案)。
- 最新政策:2024年起,辽宁推行“告知承诺制”,部分材料可容缺后补。
咨询方式
- 辽宁省文旅厅市场管理处:024-24893808
- 沈阳市文旅局:024-83962618
- 线上咨询:辽宁政务服务网“智能客服”或“辽事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