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工作室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公司(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https://www.nrta.gov.cn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 需加盖公章 |
| ④ 等待审核 | 广电局审核材料 | 审核周期约10–30个工作日 |
| ⑤ 结果公示 | 审核通过后,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未通过者需整改或接受处罚 |
✅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问题 | 说明 |
|---|---|
| 未制作节目 | 仍需提交年报,说明“无节目制作”情况,否则视为失联 |
| 地址/法人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进行年检 |
| 许可证过期 | 过期未年检视为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
| 虚假材料 | 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
| 合格 | 正常通过年检,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通过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委托代办:如不熟悉流程,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如律所、传媒服务公司)
- 关注官网:各地广电局官网会发布年检通知,务必关注本地要求
📌 示例:北京年检入口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登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和本地年检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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