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适用机构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节目制作公司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优酷、B站等)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接收设备安装机构 |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可能被视为自动失效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登录系统
-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年度审核” → 填写《年度审核表》
提交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系统生成,盖章扫描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省级广电局初审
- 材料提交至属地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年审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可能吊销许可证
- 未参加年审: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经营
⚠️ 四、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年审晚了怎么办? | 立即补交材料,说明原因,可能被警告或罚款 |
| 公司无业务怎么办? | 仍需提交“零业务报告”,否则视为失联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
✅ 五、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2月开始整理材料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代理机构(如广电资质服务公司)
- 关注通知:关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属地广电局公众号
📞 六、联系方式(如为北京机构)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电话:010-5556555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类机构(如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台、网络平台)和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和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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