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全流程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证”)的年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省/市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审内容(重点)

审查项目 说明
持证情况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等行为。
节目制作情况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合同、播出证明等)。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在职。
守法记录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被行政处罚等记录。
财务与税务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异常经营(如空壳公司)。

✅ 四、年审材料(常见清单)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播出平台、合作单位);
  3. 主要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
  4.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税务完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
  6.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整改报告、处罚说明等)。

✅ 五、年审结果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整改 限期整改(通常1-3个月),整改后复审。
不合格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注意事项

  • 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作品)极易被注销
  • 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许可证将被自动注销
  • 年审不通过,将影响后续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参与项目招投标;
  • 部分省份已启用线上系统(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需提前注册账号。

✅ 六、建议操作流程

  1. 1月初:登录属地广电局官网,查看年审通知;
  2. 1月中旬:准备材料,整理节目作品(最好有播出证明或平台链接);
  3. 2月底前:提交材料(线上或线下);
  4. 3月:等待结果,如有整改要求,及时响应;
  5. 4月:如被注销,可考虑重新申请或转型为内容合作方。

📌 示例:北京广电局年审入口

  • 官网:https://gdj.beijing.gov.cn
  • 路径: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工作通知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名称,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审入口或是否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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