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2025年年检的最新要点和操作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2025年)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自查申报 |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 省级初审 | 2025年4月1日—5月31日 | 各省广电局审核材料,出具初审意见 |
| 总局复核 | 2025年6月1日—7月31日 |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复核,公示结果 |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 | 2024年度制作完成并播出的节目清单(需提供播出证明或备案号) |
| 人员资质 | 至少3名以上中级职称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需社保缴纳证明) |
| 资金与场地 | 需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 合规记录 | 无被行政处罚、无违规制作、无“阴阳合同”或偷逃税记录 |
| 党建与意识形态 | 需提交党建工作报告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说明(部分省份强制) |
✅ 四、年检结果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可继续持证经营,系统生成电子年检标识 |
| 基本合格 | 限期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列入黑名单 |
✅ 五、操作流程(2025年新版)
-
登录系统
网址:https://z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填写信息
- 机构基本信息
- 2024年度节目制作业绩(需填写节目名称、类型、播出平台、备案号)
- 上传附件:审计报告、人员社保、播出证明、党建报告等
-
提交省级审核
系统自动推送至属地省广电局,等待初审意见 -
查看结果
7月31日后登录系统查看“年检结论”,可下载电子年检标识
⚠️ 注意事项(2025年新变化)
- 严查“空壳公司”:无实际制作业绩、无人员社保的机构,直接列为“不合格”
- 节目备案号必填:未在“广电总局备案系统”备案的节目,不计入有效业绩
- 党建材料: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强制提交党建工作总结
- 逾期不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补办
✅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
| 材料名称 | 模板/获取方式 |
|---|---|
| 节目播出证明 | 由播出平台出具,需盖章 |
| 人员社保记录 | 登录“社保局官网”下载2024年全年记录 |
| 审计报告 | 由具备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党建报告 | 模板可向属地广电局索取,或参考总局官网模板 |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转广电总局
- 各省广电局年检专线:如北京010-86092066,上海021-22023559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电视台下属公司等),我可以给你定制化年检清单模板和属地广电局联系人。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