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设备安装机构)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可能面临许可证吊销或行政处罚。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持证机构资质 | 检查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是否变更,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
| 合规 | 核查是否播出过违规内容(如劣迹艺人、歪曲历史、未备案影视剧等)。 |
| 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制作量、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许可证范围一致(如制作公司需有实际作品产出)。 |
| 专业人员要求 | 核查编导、播音等关键岗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如播音员需持《播音员主持人证》)。 |
| 版权与涉外内容 | 引进境外影视剧是否备案,是否超比例播出(如境外剧不超过30%)。 |
| 技术安全 | 播出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播出标准(如IPTV平台需通过安全播出检查)。 |
年审材料清单
- 年度审核表(广电总局统一模板,需盖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播出量、收入、人员变动等),合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无违规内容)。
- 其他证明材料(如《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影视剧备案回执等)。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提交材料。
- 省级初审:省级广电局审核材料,实地抽查(如检查播出日志、节目片库)。
- 总局终审:国家广电总局复核,通过后加盖年审合格章。
- 结果公示:通过名单在广电总局官网公示,未通过机构需限期整改。
未通过年审的常见原因
- 长期无实际经营(如制作公司连续两年无作品)。
- 违规播出(如未备案的境外动画、违规广告)。
- 人员资质缺失(如播音员无证上岗)。
- 擅自变更股权(如外资入股未报批)。
注意事项
- 提前自查:建议在12月前完成内容和技术自查,清理违规节目。
- 整改期限:未通过年审的机构有3个月整改期,逾期仍不合格则吊销许可证。
- 外资限制:制作公司若引入外资需立即向总局报告,否则年审直接否决。
政策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