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多数省份为例)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审核报告表》,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是否有违规记录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证明等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初审 |
| ⑤ 公示结果 | 年审通过后,名单将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公示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务必在3月31日前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关闭。
- 节目制作业绩是重点审核内容,建议提前整理合同、播出证明、版权登记等材料。
- 如机构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等),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进行年审。
✅ 七、年审系统入口(2025年最新)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系统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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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如“北京广电局”“上海广电”等)发布的年审通知
- 如有疑问,可拨打省级广电局市场处或行政审批处电话咨询
📌 示例:北京年审通知(2025年)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机构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至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北京市广电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入口和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