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主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法定报送义务。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系统为准)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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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 业务开展情况 | 当年制作、发行、备案的节目数量与类型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违规记录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账号(需法人账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
填写年报
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上传相关附件(如财务报表、人员社保等,视省份要求)。 -
提交并等待审核
提交后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年报。 -
公示与查询
年报结果将在系统中公示,单位可自行下载年报回执或证明。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期、项目申报、招投标等。
- 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被行政处罚,甚至吊销许可证。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报≠续期,到期前需另行申请换证。
✅ 五、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人员社保、节目备案清单)。
- 如不确定是否完成,可登录系统查看“年报状态”。
- 若单位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示例:北京年报入口
-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填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或省级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