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条件,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即“网络视听许可证”)两类常见许可证: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年审对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持证公司,如影视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网络视听平台(如视频网站、IPTV、OTT等)。
- 其他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电视台、广播电台)。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持证合规性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行为。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持续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网络视听业务(需提供业务报告及作品清单)。 |
| 人员资质 | 是否保持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的社保或劳动合同。 |
| 行政处罚记录 | 是否因违规被广电部门处罚(如内容违规、未备案剧目等)。 |
| 财务与税务 |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核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营。 |
年审材料清单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表(官网下载)。
- 年度业务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营收等)。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需含编导、播音、摄像等专业岗位)。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行政处罚整改报告(如有)。
- 其他(如部分省份要求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信息登记表》)。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广影视局)。
- 材料提交:上传电子版材料,部分省份需线下递交纸质版。
- 初审:省级广电局审核(20个工作日内)。
- 总局复核:对网络视听许可证等需总局终审。
- 结果公示:通过年审的机构名单在官网公示,未通过的需限期整改。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注销:连续2年未参审或条件不符,直接注销。
- 业务暂停:不得继续制作/发行节目,或停止网络视听服务。
- 重新申请:需按新办流程重新提交材料,难度加大。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12月前完成人员社保补缴、节目备案等,合规**:确保无“未备案先播出”、劣迹艺人参与等违规记录。
- 地方差异:如上海、广东等地要求额外提交《企业诚信承诺书》。
- 代办风险:官方严禁中介代办,材料需真实,虚假申报将列入黑名单。
常见问题
-
Q:公司无实际业务,能否通过年审?
→ 需证明“有维持资质的能力”(如人员社保、零业务说明),否则可能被注销。 -
Q:许可证2025年到期,是否需要年审?
→ 必须参加年审,到期前3个月需另行申请续办。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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