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数量、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
|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名称、类型、播出平台) |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 | 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通过的需限期整改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年检合格 | 正常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 限期整改 | 材料不齐或存在问题,需补正 |
| 年检不合格 | 严重违规或失联,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 五、常见被驳回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财务报表造假或数据异常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法人或股东被列入黑名单
✅ 六、注意事项
- 连续三年不参加年检,许可证将被自动注销。
- 年检通过后,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截图保存年检结果。
- 若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虚假业绩或数据会被抽查,严重者吊销资质。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 八、联系方式(示例)
| 地区 | 咨询电话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66 |
| 上海 | 上海市广电局:021-24022222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110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模板下载链接和咨询电话。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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