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所需材料(常见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检申请表 | 总局或省局模板,需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业务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部分省份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五、未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备案拍摄等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特别提醒(2025年更新)
- 全国系统已联网:总局可实时查看各地年检结果
- “空壳公司”重点清理: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作品的机构将被重点核查
- 短视频/网络剧制作机构也纳入年检范围(如备案号机构)
✅ 七、建议操作流程
- 1月初:登录所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年检通知
- 准备材料:按清单准备,建议提前联系主管部门确认细节
- 提交方式:
- 线上:部分省份已开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线下:报送至省局或市局广电处
- 3月底前完成,等待结果公示
✅ 八、常用链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均有“通知公告”栏
✅ 九、如需代办或咨询
如你为影视公司/MCN/制作机构,可联系: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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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广电局行政审批处
- 专业代办机构(注意甄别正规资质)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是否首次年检,我可以给你具体模板+联系人+注意事项。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