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这是持证机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总局或省局官网发布) |
| 提交截止时间 | 每年3月31日前(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 |
| 结果公示 | 每年6月前后(总局官网公示“合格/不合格”名单) |
✅ 三、年报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机构管理”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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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部分省份要求)
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四、年报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变动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盖章)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2023年度制作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
| 持证人员情况 | 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数量及资质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
|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说明 |
|---|---|
| 未按时提交 | 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将被注销许可证 |
| 虚假材料 | 一经查实,许可证将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或错峰登录 |
| 忘记密码 | 联系省局管理员重置(需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 |
✅ 六、2024年报特别提醒(总局最新通知)
- 2023年度未制作任何节目的机构,仍需提交“零业绩”年报,否则视为未报;
- 机构名称、法人、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提交年报;
- 2024年新领证机构无需提交本次年报(明年开始)。
✅ 七、建议操作流程(实操版)
- 1月10日前:登录系统,下载年报模板;
- 1月31日前:完成内部材料准备(财务、业绩、人员);
- 2月28日前:线上填报并提交;
- 3月15日前:关注省局反馈,如有补件及时补充;
- 6月:查看总局官网公示结果(搜索“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公示”)。
✅ 八、各省联系方式(部分)
| 省份 | 联系电话 | 官网 |
|---|---|---|
| 北京局 | 010-65158152 | http://www.bjrt.gov.cn |
| 上海局 | 021-22005356 | http://www.shrtb.gov.cn |
| 广东局 | 020-61292833 | http://www.gdrt.gov.cn |
✅ 九、模板下载(总局系统内)
登录系统后,路径如下:
系统首页 → 年报管理 → 下载模板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制作节目,每年3月31日前必须提交年报,否则许可证会被注销。
如你需要:
- 年报模板(Word版)
- 零业绩说明样本
- 某省具体提交要求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机构类型,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