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2024年度合规申报全流程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这是持证机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总局或省局官网发布)
提交截止时间 每年3月31日前(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
结果公示 每年6月前后(总局官网公示“合格/不合格”名单)

✅ 三、年报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机构管理”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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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部分省份要求)

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四、年报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变动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盖章)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2023年度制作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持证人员情况 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数量及资质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说明
未按时提交 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将被注销许可证
虚假材料 一经查实,许可证将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或错峰登录
忘记密码 联系省局管理员重置(需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

✅ 六、2024年报特别提醒(总局最新通知)

  • 2023年度未制作任何节目的机构,仍需提交“零业绩”年报,否则视为未报;
  • 机构名称、法人、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提交年报;
  • 2024年新领证机构无需提交本次年报(明年开始)。

✅ 七、建议操作流程(实操版)

  1. 1月10日前:登录系统,下载年报模板;
  2. 1月31日前:完成内部材料准备(财务、业绩、人员);
  3. 2月28日前:线上填报并提交;
  4. 3月15日前:关注省局反馈,如有补件及时补充;
  5. 6月:查看总局官网公示结果(搜索“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公示”)。

✅ 八、各省联系方式(部分)

省份 联系电话 官网
北京局 010-65158152 http://www.bjrt.gov.cn
上海局 021-22005356 http://www.shrtb.gov.cn
广东局 020-61292833 http://www.gdrt.gov.cn

✅ 九、模板下载(总局系统内)

登录系统后,路径如下:

系统首页 → 年报管理 → 下载模板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制作节目,每年3月31日前必须提交年报,否则许可证会被注销。


如你需要:

  • 年报模板(Word版)
  • 零业绩说明样本
  • 某省具体提交要求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机构类型,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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