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综艺节目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年审时间(近年惯例):
- 每年1月~3月(具体时间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各省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资质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省局或总局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原件 | 正副本均需提交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一般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纳税证明 | 地税或国税开具 |
| 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公司有实际运营人员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合作协议、播出证明、备案号截图等 |
⚠️ 常见被驳回原因:
- 无实际经营(无项目、无人员、无社保)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公司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年审通过后:
- 会在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审验合格”章
- 可继续合法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可正常参与项目备案、发行、平台合作等
❌ 未通过或未参加年审:
- 许可证被注销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公司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法人、股东再注册新公司
📌 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纳税、项目证明
- 不要挂靠空壳公司,年审查得非常严
- 关注省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通知链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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