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络电影、综艺等制作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情况、人员变动、财务情况、守法记录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 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初审通过后报总局备案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结果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 | 整改需30日内补正 |
✅ 四、所需材料清单(常规)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工作报告 | 系统填写后导出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主要制作人员名单及社保记录 | 至少3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包括剧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五、常见问题与风险提示
| 问题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检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虚假填报 | 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备案、拍摄许可 |
| 人员不达标 | 被要求整改,限期补交社保或更换人员 |
| 无实际经营 | 被认定为“空壳公司”,许可证被注销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人员社保:确保至少3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在册并缴纳社保
- 节目备案:如有拍摄网剧/网络电影,确保已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
- 委托代办:如不熟悉流程,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2000-5000元)
✅ 七、查询年检结果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年检结果查询”
- 或咨询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制作处)
📞 八、联系方式(以北京为例)
| 单位 | 电话 | 地址 |
|---|---|---|
| 北京市广电局制作处 | 010-86092066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模板下载链接和联系人。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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