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所需材料(常规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检申请表 | 属地广电局官网下载或系统填报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部分省份要求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 | 如有变更需备案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年检系统;
- 在线填报:填写年度经营情况、人员信息、节目制作情况等;
- 上传材料:PDF格式上传上述材料;
- 现场提交: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并盖章;
- 等待审核:一般为20个工作日;
- 结果公示:通过年检的机构名单将在广电局官网公示;
- 盖章返还:许可证正副本盖章后返还。
⚠️ 五、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开展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注册地址、法人等信息变更未备案。
✅ 六、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限期整改(3个月内);
- 暂停业务受理;
- 列入异常名录;
- 连续两年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等。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
- 关注属地通知: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如有变更先备案:如法人、地址、股东结构等;
- 可委托代办:部分代理机构提供年检服务(需谨慎选择);
- 保留节目制作证据:如合同、播出证明、平台上线截图等。
📌 八、常用入口(2025年参考)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和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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