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底,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未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
登录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
: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需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上传材料:
- 许可证扫描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节目样片或制作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
✅ 四、年检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检通过”,可继续经营。
- 基本合格:限期整改(1-3个月),整改后复审。
- 不合格: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开展任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专业人员不足(少于3名或证书过期)
- 财务报表造假或数据异常
- 存在违规记录(如制作低俗内容、未备案即发行)
✅ 六、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人员证书:确保3名以上人员持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播音员主持人证》(部分省份放宽至相关专业毕业证+社保)。
- 地址一致性:许可证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否则需先变更。
- 省级差异:上海、广东等地要求额外提交《社会责任报告》,需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
📞 七、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总机)
- 北京市广电局:010-55565155(年检专线)
-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800
✅ 八、未年检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制作节目(包括短视频、网络剧、综艺等)。
- 被纳入广播电视行业黑名单,影响法人及股东注册新公司。
如需具体省份的年检指南模板(如北京、上海、浙江),或空白年检报告填写样本,可告诉我,我可以提供对应文件。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