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全攻略,流程、材料与注意事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以下是2025年最新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操作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两类常见许可证:


✅ 一、年审时间

  • 集中年审期: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
  • 补充材料期:4月1日至4月30日(仅限被退回修改的机构)。

✅ 二、年审对象

许可证类型 年审对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所有持证机构(含影视公司、MCN、动画公司等)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持证网站/APP(如爱奇艺、B站、抖音等)

✅ 三、年审材料清单(2025年新版)

通用材料(所有机构必备)

  • 年度核验表(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需邮寄至省级广电局);
  •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广播电视业务收入”科目);
  • 节目制作/传播情况报告(含2024年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证明等);
  • 无违规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章)。

专项材料(按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类型 专项材料
节目制作许可证 3份2024年已播出节目的《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如网络剧需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网络视听许可证 2024年视听节目审核日志(需含审核员签字记录)、用户举报处理台账安全部门章)

✅ 四、年审流程(2025年全程电子化)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广播电视企业年审”专栏→选择对应许可证类型。

  2. 填报数据
    需填写2024年度实际办公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持证人员信息(如导演、编剧等需至少3人持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播音员主持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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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省级初审
    提交后由省级广电局在15个工作日内初审(重点核查“僵尸公司”和虚假办公地址)。

  4. 总局终审
    2025年5月31日前公布结果,未通过机构需在6月30日前整改,否则许可证作废。


⚠️ 五、2025年新增重点审查项

  • “空壳公司”清理:若2024年无实际节目制作记录(需提供播出证明),直接吊销许可证;
  • 短视频资质核查:MCN机构若涉及短视频制作,需补充《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备案》编号;
  • 外资穿透审查:股东追溯至最终自然人,含VIE架构需披露协议控制详情。

✅ 六、结果处理

年审结论 后续动作
合格 许可证加盖“2024年度核验合格”电子章,可继续经营
暂缓通过 3个月内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如补充持证人员社保记录)
不合格 许可证注销,2年内禁止重新申请

📞 七、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010-86091111(工作日9:00-17:00);
  • 省级广电局地址:例如北京市广电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接受现场材料核验(需预约)。

🔍 八、常见问题

Q:2024年无节目制作,能否通过年审?
A:不能,需提供至少1部已播出节目的证明材料(如电视台播出回执或网络备案号),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Q:许可证到期和年审能否同时办理?
A:可以,2025年到期机构需在年审时同步提交“延续申请”,否则到期后自动失效。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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