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条件。
✅ 一、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机构需参加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适用机构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各级广播电视台(含县级)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节目制作公司、影视公司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优酷、B站等)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安装服务机构 |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许可证类型 | 年审时间 | 备注 |
|---|---|---|
| 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交 |
| 播出机构许可证 | 每年1月至4月 | 由省级广电局组织,逐级上报 |
| 网络视听许可证 | 每年1月至3月 | 由总局网络司或省级局通知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审核表(系统生成)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如北京、上海等地要求提供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社保)
✅ 四、年审流程(线上)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系统”
- 填写并上传材料
-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初审
- 总局备案并公示结果(6月底前完成)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列入黑名单(影响法人、股东其他公司)
- 平台下架合作内容(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会终止合作)
✅ 六、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公司无实际经营,还要年审吗? | 必须年审,否则许可证自动失效。 |
| 人员社保不够怎么办? | 可临时补缴,或委托专业代办机构处理。 |
| 年审通过后会有新证吗? | 不会发新证,但系统会更新“年审通过”状态,可下载电子回执。 |
| 年审未通过还能补交吗? | 一般无补交机会,只能重新申请许可证。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审计报告)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可委托专业机构代办(如影视传媒法务公司)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材料清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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