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腾讯视频等)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涉及卫星电视业务)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失效,需重新申请。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性 | 检查许可证登记事项(如法人、地址、业务范围)是否变更,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 安全播出 | 检查技术系统是否符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如应急预案、设备检修记录)。 |
| 从业人员资格 | 关键岗位(如播音员、主持人、总编辑)需持证上岗,审查其资格证书是否有效。 |
| 财务与税务 | 部分省份要求提交审计报告,确认无偷税漏税或虚假资本。 |
| 外资与股权 | 禁止外资入股(节目制作机构外资占比≤49%,网络视听平台必须国资控股)。 |
年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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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年审申请表(广电总局官网下载)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上年度业务总结(含节目产量、收视率、广告收入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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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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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供3部以上已播出节目的备案号(如《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 网络视听平台:提交内容审核制度和有害信息清理报告(需盖章)。
- 安全播出报告:由技术部门出具,含停播事故记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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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年度审核” → 上传材料PDF版。 - 省级初审
省级广电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反馈修改意见(如材料不全需补正)。 - 总局终审
国家广电总局对初审结果复核,5月底前公示年审合格名单。 - 盖章生效
持许可证副本到省广电局加盖“年审合格章”,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自动失效。
未通过年审的常见原因违规**:如播出未备案的境外动画片、低俗短视频。
- 资质造假:伪造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虚报注册资本。
- 安全播出事故:如未报备的停播(超过30秒即算事故)。
- 外资违规:网络视听平台发现外资股东隐瞒持股(如VIE架构)。
注意事项
- 提前3个月自查节目备案、广告合同、股权结构,避免临时整改。
- 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需在年审前完成,否则可能被驳回。
- 年审免费,但需承担材料审计、交通等成本(约5000-2万元)。
- 失效后重办:需注销原许可证,按新办流程重新申请(耗时6个月以上)。
政策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