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每年都需要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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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是否有违规记录
- 许可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 四、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并提交年报
- 使用单位账号登录
- 填写年报表单
- 上传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等)
- 提交后等待审核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逾期不报 | 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续证 |
| 信息不实 | 被查实后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 许可证到期 | 年报通过后,方可申请续期 |
✅ 六、地方差异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建议:
- 咨询当地广电局政务窗口
- 或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七、建议操作步骤(简洁版)
1月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材料 → 4. 提交审核 → 5. 等待结果 → 6. 截图保存回执
📌 如你需要:
- 年报模板下载
- 系统填写指导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具体要求
可以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公司类型,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操作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