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广电系统内企业等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数量、财务数据、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正反面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审核周期约10–20个工作日 |
| ⑤ 年检结果 |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未通过:需整改并重新提交 |
不合格常见原因:无实际经营、无节目产出、虚假材料 |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无业务怎么办? | 必须如实填报“零业务”,否则视为虚假申报 |
| 许可证过期 | 年检前需先完成延续申请,否则无法年检 |
| 地址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 未年检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公示 → 吊销许可证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年检通过后
- 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无需盖章或换证,但建议截图保存结果页
- 可用于后续合作、投标、备案等场景
✅ 六、常见问题答疑(FAQ)
| 问题 | 回答 |
|---|---|
| 我们今年没拍节目,能过吗? | 可以,但必须如实填报“零产出”,不能造假 |
| 年检收费吗? | 不收费,全程线上办理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避免信息泄露 |
| 年检通过后需要换证吗? | 不需要,许可证继续有效至有效期届满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填报,避免3月扎堆
- 备份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建议本地保存一份
- 关注异常:如被列入异常名录,需立即整改并申请移出
✅ 八、入口汇总(建议收藏)
| 事项 | 链接 |
|---|---|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 http://gdj.beijing.gov.cn |
| 全国机构查询系统 | https://www.nrta.gov.cn/col/col1136/index.html |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省局的年检入口和联系方式,是否需要?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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