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清理“空壳公司”或违规机构。
✅ 年审适用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国有、民营、外资参股等)。
-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只要持证就必须参加年审。
✅ 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通常截至3月31日 | 向发证机关(多为省级广电局)提交材料 |
| 结果公示 | 6月—8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审表(广电局官网下载,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人员证书、三名以上专业人员社保证明(证明人员未流失);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如变更说明、股东结构图等)。
✅ 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符合要求 | 继续持证经营 |
| 不合格 | 不符合条件(如人员流失、无业务、虚假材料)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注销许可证 |
| 主动注销 | 企业自愿放弃 | 需提交注销申请,公告作废 |
⚠️ 注意事项:
- 逾期不参加年审 = 自动视为“不合格”,许可证将被注销;
- 注销后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法人及股东未来申请;
- 人员要求: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需有社保记录;
- 空壳公司(无人员、无业务、无收入)基本无法通过年审。
✅ 建议操作步骤:
- 登录所在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下载当年年审通知及表格;
- 准备材料,重点检查人员社保、业务报告真实性;
- 提前1个月提交,避免系统拥堵;
- 关注公示名单,如被标注“整改”,立即联系主管部门。
📌 示例入口(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https://bjrt.beijing.gov.cn
→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如你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材料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