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2025年)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自查申报 |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 省级初审 | 4月1日—4月30日 | 各省局审核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
| 总局复核 | 5月1日—5月31日 |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复核并公示结果 |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项目 | 要求 |
|---|---|
| 机构基本信息 | 法人、地址、股东、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
| 节目制作业绩 | 2024年度是否制作/发行过广播电视节目(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综艺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2024年内是否被行政处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依法纳税、无重大失信记录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符合所有要求 | 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整改后通过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问题(如无证经营、无业绩、虚假材料)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未年检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2025年6月1日起)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不得参与剧集、综艺、网络剧、网络电影等备案/发行
- 影响公司股权变更、融资、上市等
✅ 六、操作流程(2025年)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填写《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表》
- 上传附件:
-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备案号、发行许可证、上线截图等)
- 专业人员名单+社保记录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部门审核
- 5月底查看总局公示结果
✅ 七、常见问题提醒(2025年)
| 问题 | 建议 |
|---|---|
| 无业绩怎么办? | 可提交“零业绩说明”,但需证明机构仍在正常运营(如社保、办公场地、人员) |
| 许可证过期未年检? | 立即补报,但2025年6月1日后未年检的,一律作废,需重新申请 |
| 公司地址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进行年检 |
✅ 八、建议
- 尽早提交,避免4月系统拥堵
- 提前准备业绩材料(如网络剧备案号、上线截图、发行合同)
- 如有疑问,可联系属地省局广电处(电话可在NRTA官网查询)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有业绩、是否变更过地址或法人,我可以帮你判断是否能通过年检,甚至帮你草拟一份零业绩说明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